科创(衢州)化工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为什么国家紧急推出了清洗剂VOC限值标准?

作者:KEC Quzhou Chemical Technology Co., Ltd. 浏览: 发表时间:2021-04-27 08:53:27

近年来,各地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打赢蓝天保卫战》出台地方或地区各地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大力推进源头替代,减少VOCs产生,创造一个健康可持续发展的环境。

GB 38508-2020《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以下简称“新国标”)于2020年12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意味着纳入范畴的生产、销售清洗剂产品的企业必须进行产品更换改造以达到绿色生产的要求,同时也要求清洗剂的使用单位满足标准。

在汽修行业中,清洗剂已成为修理过程中的必需品,如果为了控制成本,使用非环保型溶剂清洗剂,会严重影响环保问题和生产人员的身体健康等问题!

我们必须要了解传统的非环保溶剂清洗剂中有可能存在的有害物质对人体会造成的伤害:

01
非环保溶剂清洗剂的危害
     
1、三氯乙烷:
是一种不易爆、不易燃的有气味的无色有毒液体,人体吸入会刺激上呼吸道,并可导致眼部出现严重的疼痛、发炎及肿块;长期接触会导致肝脏、肾脏及心脏畸形。孕妇必须远离这类型化合物,会致婴儿畸形,对於昆虫更是致命的。
2、天那水:
对眼和粘膜有刺激作用,高浓度吸入可引起中枢神经系统损害,甚至肝肾损害。急性中毒可出现急性结膜炎、咽喉炎、支气管肺炎、肺水肿。长期接触,有流泪、咳嗽、喉干、疲劳等症状,重者伴有头痛、恶心、呕吐、胸闷、心悸、食欲不振等。可致皮肤干裂、皮炎或湿疹。
3、VOC:
VOC一般有较强的气味,对呼吸道系统刺激性大,且具有渗透、挥发及脂溶等特性,当室内VOCs浓度超过一定浓度时,在短时间内人们会感到头痛、恶心、呕吐、四肢乏力,严重时会造成人中枢神经系统受损,昏迷、记忆力下降等,长期接触会使人患上癌症与血液病的风险。VOC也是形成臭氧(O3)和细颗粒物(PM2.5)的重要前体物,对气候变化也有影响。根据大量研究机构的源解析结果,PM2.5里一类主要构成就是有机物(OM),占比达20%-40%,主要来自VOCs转化生成。另外VOCs具有光化学反应性,在阳光下与氮氧化物发生化学反应形成臭氧、自由基等污染物。PM2.5与O3对我们都有直接的健康危害,还对全球气候变化有非常不利的影响。 

自2020年12月1日开始,生产企业和流通领域均有责任和义务停止生产和销售不符合新国标的产品。

《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国家强制标准不同于推荐性国标或行标,它就是国家的一种法规,一旦发布实施,就必须执行。

 

02
什么是清洗剂新国标?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20-03-04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中GB 38508-2020《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即:新国标)对清洗剂中的VOC做出了明确的限值要求,该标准将于2020年12月1日开始实施。为保障生产的顺利进行,企业需提前更换并使用符合新标准的清洗剂产品。

本标准规定了清洗剂产品分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的限值要求、检验方法和包装标志等等…..

(引用于“新国标”文件)

并针对产品中甲醛、苯、甲苯、乙苯、二甲苯、二氯甲烷、三氯甲烷、三氯乙烯、四氯乙烯的综合等含量进行了明确的测定规定。

 

那么问题来了!

 

Q1: 清洗剂符合《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是以第三方检测报告为准,还是企业实验室自行检测符合要求即可?
     
A1:《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年修正) 》第二十六条规定“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清洗剂是否符合《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由清洗剂生产企业根据企业情况选择合适的检验机构进行判定。生产企业无论是由企业所属实验室自行检测,还是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检测,都不能改变企业对其生产产品质量的主体责任。相比较而言,用户或质量监督部门通常会采信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Q2: 如果清洗剂不符合《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国家强制性标准会有哪些影响?
     
A2: 国家强制标准是国家的一种法规,一旦发布实施,就必须执行,如果不执行就如同不执行法律一样,会受到当地(生产地、使用地或运输途径地)监管部门的严厉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2017修订) 》规定:生产、销售、进口产品或者提供服务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处,记入信用记录,并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公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在2020年12月1日前,所有清洗剂产品均可正常生产和使用,生效后禁止使用! 
03
控制清洗剂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具有重要意义
     

挥发性有机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VOCs)是环境大气中臭氧生成的前体物,是导致光化学污染和细颗粒物污染的重要原因,对大气能见度下降和雾霾形成有重要影响,加强VOCs的污染控制成为当前大气污染控制的重要趋势。

 

清洗剂是一个很大的范畴,种类繁多,多达几百种,每种产品的使用量又比较小,绝大部分清洗剂产品的年使用量只有几千吨。如何科学地控制清洗剂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是一个重要的新课题。由于清洗剂生产企业的进入门槛较低,生产工艺过程比较简单。大多数企业的产品以简单的混合复配进行生产,极少有企业进行原材料的精馏、提纯、催化转化等工艺,生产过程中有机化合物的无组织排放量较小,基本上可以忽略。

清洗剂使用过程中,如果不进行控制,将会使挥发性有机化合物进行完全挥放释放,必须要引起重视。

使用清洗剂的用户遍布工业生产的各个行业,基本上生产型企业都需要对设备或产品进行清洗,只不过大部分企业的清洗剂工作是在企业内部进行清洗的,也有一些无法在企业内部实施的清洗工作是将需清洗的产品或设备转移到别的场地进行清洗。

由于企业的规模大小、生产管理能力、环保责任意识的不同,不同的企业对清洗剂释放出的挥放性有机化合物的控制工艺和控制能力千差万别,有的企业可以将清洗工作中无组织排放转化为有组织排放,有的企业只能是任由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到环境中。

正式实施的《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规定“VOCs质量占比大于10%VOCs产品,其使用过程应采用密闭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废气应排至VOCs收集处理系统,无法密闭的,应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含VOCs产品的使用过程就包括“清洗”,也就是含VOCs的清洗剂产品的使用过程已经纳入无组织排放控制范围。

因此,推行《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GB 38508-2020)标准,可以从源头上进行分类治理,减少VOCs物质的使用,进而降低清洗剂使用过程中的VOCs排放的可能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是关乎维修工职业健康的重要举措。

THE END

文章来源:康众汽车配件


图片展示

 

关于我们

 

 

企业介绍

 

联系我们

 

技术部:(0570)8550209

销售部:(0571)86056386

               (0571)87683312

               (0571)87683189

地址 :衢州市柯城区廿里镇衢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雁路2号

Copyright @ VillaGrandis All Rights Reserved  ICP备案号180006020号     网站地图 危化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浙公网安备33080102000211号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了解产品
使用企业微信
“扫一扫”加入群聊
复制成功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了解产品
我知道了